手术终于结束了,他前胸身中十几颗子弹,居然没死,可以算是一个让人难以置信的奇迹。
可是,虽然他没死,也和一个废人一般无二,在床上躺了半年还虚弱的下不了床。
爸爸、妈妈、四个弟弟一致同意,我,他们心目中最完美的女儿、最完美的姐姐,着魔了。
那么完美的我,居然死心塌地的爱上了一个病的连床都下不来的少年。
甚至那个少年只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孤儿,因为潜入富贵人家偷窃,而且恰巧那个富贵人家有黑道背景,所以才在三更半夜时,被追到峻江边上,打落江中。
别人说什么我都不管,不管他是小偷还是强盗,不管他是健康还是残疾,这辈子,我都跟定他了。
只因为,他的名字叫“珏”。
只因为,他有一双黑玛瑙一般美丽纯净的眼睛。
只因为,他从昏迷中醒来后看到我时,迷迷糊糊的叫我“歌儿”。
听他叫我歌儿的那一刻,我哭的泣不成声。
我对他说,原谅我,原谅我用了千年才看懂你的爱,原谅我,让你等了那么久,才可以握住我的手。
原谅我……
他只是看着我笑,笑容温和如三月阳光。
我知道,他都懂。
他在床上躺了三年才能下床,我几乎衣不解带的照顾了他三年,整个人瘦成弱柳。
周围的人都用看疯子的眼神看我,我却不在乎。
没关系,至少爸爸妈妈弟弟,他们护着我,他们说,只要我爱的,他们都喜欢。
不过,大弟总有些遗憾,他说,都是他的错,过去把那些男人都给挡在了我的家门外面,我见过的男人太少了,才会见到一个稍微能入得了眼的,我就没命一般的扑上去不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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